花溪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花溪区位于黔中腹地,是贵阳市的一个县级区,距市中心17公里。全区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地处东经106°27′—106°52′,北纬26°11′—26°34′,土地总面积957.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849公顷。花溪区位条件优越,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贵昆、湘黔铁路贯通区内,北有贵阳西站及货场,西有湖潮站和磊庄机场,东北部有贵阳机场;贵花高等级公路直通市区,312国道和101省道贯穿全境,实现了乡乡通油路。花溪区供电、供水、邮政、电信等设施完善。现有变电站6座,合计容量218500KVA;供水管网80公里,日供水量达到25000吨;行政村通电话率达到63%;行政村移动通信覆盖率达到85%。花溪区是生态区和贵阳市重要的水源保护区。花溪处于长江、珠江分水岭和南明河上游,有大小河流55条、总长390公里。松柏山水库、花溪水库两座中型水库,总库容达7140万立方米,是贵阳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全区现有森林面积464778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2.36%。